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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
(2003年~2005年) |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的核心,是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基础。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逐步建设成一批接近或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的综合优势,增强我省经济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广东省教育事业“十五”规划》,并结合我省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机遇
(一)取得成效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巩固和扩大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的综合优势,提高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我省自1983年开始启动了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现行的115个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由省高教厅于2000年3月确定,分布在等18所高等学校,115个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按学科门类分布为人文社科类34个,占29.5%,理学类16个,占13.9%,工学类30个,占26.1%,农学类8个,占5.7%,医学类27个,占23.5%。经过几年的建设,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为广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1.学科水平显著提高
通过第6轮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除原有基础较好的1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继续保持优势外,一些重点学科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部分学科综合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狠抓队伍建设这一核心,通过人才引进和自我培养等多种形式,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队伍的职称、年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
3.研究能力明显增强
科学研究是推动学科建设最活跃的因素,也是体现学科发展的最重要指标。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3年内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研经费以及科研成果的数量均有显著增加。
4.人才培养规模扩大
由于学科条件的改善,师资水平的提高,促进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5.基地建设成绩显著
科研基地的建设为重点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条件,增强了重点学科服务社会的能力。
6.合作交流不断拓展
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注重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使一批优秀的学术骨干能及时了解学科领域的国际学术前沿,提高了学术水平,扩大了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仍存在布局结构不尽合理、观念滞后、管理体制不顺、创新能力不强、整体水平不高、贡献度不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重点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在:
1.结构不尽合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发展一直存在着文、理、医学科较强,工、农学科较弱的不合理现象,重点学科结构未能很好适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建设力度偏弱
高等学校特别是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对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学科建设工作未能列为学校建设的核心工作,部分高校没有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或没有认真执行制定的发展规划,部分高校至今尚未启动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政府,学校和社会对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投入仍然不足。
3.管理体制不顺
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体制一直沿用旧的观念和模式,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学科及学科带头人职责不清、分工不明。主管部门对重点学科的发展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调控。高等学校存在对重点学科建设重申报,轻建设,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
4.拔尖人才不多
一流的学科需要一流的学术队伍。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吸引、稳定优秀学科带头人特别是杰出学科带头人的机制有待健全,学科带头人的新老交替工作力度不够。年青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足,相当部分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中的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高,两院院士等大师级的人物还屈指可数,真正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能带动某个学科或领域发展的领军人物凤毛麟角。杰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数量较少,难以满足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5.创新能力不强
重点学科建设缺乏科研平台载体,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学科创新能力的提高。目前,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尚无主持过国家“863计划”攻关项的目专家学者。省级重点学科存在“三少”现象,即大师级带头人少;承担重点项目少;原创性标志成果少。
6.贡献力度不大
学科总体水平的限制,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制约着省重点学科在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的突破及学科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多数学科较重视出高水平和高质量的标志性成果,忽视重点学科科研成果的开发和推广,难以实现把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目前,全省高校尚无一家科技上市公司,重点学科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的智囊团作用也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重点学科建设面临的发展机遇
1.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广东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广东省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增创新优势,争当排头兵,对高等学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高等学校的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2.新一届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广东高等教育发展,增强广东经济发展后劲”,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加快建设广州大学城,这是广东高等教育和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的良机。
3.国家拨专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广东省将启动“创新强校工程”,为高校重点学科的建设提供较大的经费支持。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指导思想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广东高等教育发展,增强广东发展后劲精神,主动适应广东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线,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整体发展、重点突破、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加强合作、资源整合,多层次、多形式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2003年至200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为:围绕广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及学科发展趋势,通过制度创新、优化结构、多层共建、加大投入,建设130个左右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使其成为广东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促进科技进步的科技创新基地、经济建设的推进器和社会发展的思想库。
2003年至200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分层次建设,整体提高学科水平。在130个左右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中,通过建设好42个国家重点学科,力争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通过建设70个左右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力争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通过建设20个左右省高等学校扶持学科,力争学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通过建设一批条件较好的校级重点学科,在所属高校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新一轮的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广东力争新增10—15个国家重点学科。
(二)突出重点,优化重点学科结构。重点建设有较好基础且与广东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如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材料科学、机械制造、电机电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汽车制造、重大疾病和流行病的防治等领域的学科。重点扶持目前基础较弱但我省又急需发展的学科,如海洋科学、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新能源、交通运输、创新药物、法学、应用经济学等领域的学科。
(三)立足广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解决一批广东经济建设中面临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增强广东经济发展的发展后劲。
(四)以人为本,重点培养年轻学术带头人。通过广东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大力加强重点学科中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争每个重点学科有一名在国际或国内较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若干名年轻学术带头人,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具博士学位人员比例达45%,形成结构合理、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学术队伍。
(五)多方合作,加强学科科研平台建设。在学科建设中,要重点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多渠道争取经费,多层次建设,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力争每个重点学科均建设一个创新科研平台。
(六)重点突破,提高学科科研创新能力。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要根据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明确方向,选择1—2个重点研究领域重点攻关;组建科研团队,联合攻关,力争重点突破,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使学科科研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三、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为确保广东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施,必须用创新的指导思想及切实有效的措施给予保证。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主要措施是:
(一)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指出: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增强广东发展后劲。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的龙头,重点学科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对学科建设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有统一的认识,明确学科建设不仅是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的事情,同时也是各个部门必须认真考虑和关注的任务。在重点学科建设中需要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宣传部门和高等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共同为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营造一个比较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认真规划、理顺机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须做好“三级规划”,即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规划、学校负责本校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学科负责人负责本学科的建设规划。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项目负责制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理顺管理机制,落实好学科项目负责制。
(三)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学科)按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三个层次进行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与广东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学科;重点扶持一批目前基础较弱但又急需发展的学科。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原则上按人文社会科学约占20%,理学约占15%,工学约占35%,农学约占10%,医学约占20%的比例进行建设。
(四)多元投入,多层共建。广东省政府每年投入到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总经费不低于3000万。高校应把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实验室、人才工程、各种科研基地等进行“捆绑式”“集成式”建设。企业对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投入可适当减免税收;鼓励和支持重点学科与企业开展共建实验室、联合开展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工作。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构成主要有政府投入、学校自筹、学科自筹等多种渠道,其中学校自筹额度不得低于政府的投入额度。
(五)强化管理、出大成果。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制,试行项目负责制。省教育主管部门通过与学校签订目标建设任务书,学校与学科负责人签订目标建设任务书等措施,明确职责分层管理。建立多层次的评价体系,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将采取由政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学校进行自查和评估、学科声誉社会调查等方式建立多层评价体系,加强评估和监督。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应通过团队建设、跨学科组合、集体攻关等方式争取产生一批具有较高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使学科的整体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
(六)构筑平台、增强后劲。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引进、条件改善等方面,通过重点建设逐步构筑出人才、教学、科研、服务等多个平台,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并在服务中创造更多的科研成果,为广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储备后劲。
“十五”期间是广东高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关键阶段。在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要着重科学布局、优化结构、注重创新、提高水平。要从国家及广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密切把握国际科技发展的前沿、发展趋势出发,重点建设一批优势学科,使其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并带动其它学科的发展,使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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